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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颜面”之争:Adobe vs. Macromed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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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颜面”之争:Adobe vs. Macromedia

作者:翻译:greenman 2007年6月20日

关键字: Off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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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obe起诉Macromedia是否意味着用户界面(UI)也已成为产品?从Dean Delandreville的这篇文章或许你能找到答案。>

2000年8月10日,Adobe对Macromedia提出诉讼,控告Macromedia在其新产品Flash5.0中使用的浮动面板侵犯了其专利权。据Adobe称,新版Flash的用户界面盗用了Adobe开发的界面设计,Adobe在其旗舰产品PhotoShop5.5中运用了这一界面设计。Adobe在其网站(英文)极为醒目的阐明了立场,并要求Macromedia“全面停止这种侵犯专利的行为”。

你去查阅新闻组的数据库,就会发现Adobe犯下了一个大错,对开发人员过河拆桥。开发人员的说法是,如果你打算创建一个没有标准的环境,每个软件都得采用自己的一套完整的工具设置,创新被孤立于一个法定的范围内运作,从而加大我们工作的难度,那么,我们真的会很生气。

我们将抵制你。

不过,Adobe保护其界面的目的绝对不是想增加开发人员的难度。而且我认为这也不只是Adobe要在市场引发恐惧、无常和猜疑的问题。这诚然是一个竞争手腕,但事实上也是因为软件出版商们不再只是销售软件,他们同时还销售界面。

过程vs. 应用

随着我们的社会越来越倚赖于界面来仲裁我们的事物活动,这些过程背后包含的内容和信息日益成为无偿发送的了。从而,软件出版的商业模式也在紧跟趋势迅速调整。他们售出软件的同时,也在向过程管理行业靠近。因此,他们采取一种新的商业模式势在必行,在新的模式中,界面成为产品。

随着电子格式的界面变得越来越流行,界面的所有权问题迫在眉睫。Sun微系统公司的首席研究员约翰·凯奇在最近的Seybold会议上提出,一旦这种技术得到普及,每一种表面,地板、墙、窗帘——甚至衣服——都可以承载信息,而我们只能猜想这些功能将如何被使用。

Adobe的CEO和创始人之一John E. Warnock暗示:“用户界面的最终发展将是没有什么用户界面,将来人机之间将是一种直接的无缝交流,与人的互动将变得更加紧密。”

但是实现这种无缝交流的唯一途径是创建透明的界面。实现这个目标的唯一办法是发展一致且直观的互动控制,Adobe的专利权与这一发展趋势正是背道而驰。

我们承认浮动面板确实是一项革命性的创新发明。设计出这个出色作品的Adobe的界面设计师们也值得称道。几乎每个拥有多个控制面板的软件都可以从中受益。它不一定很酷——不一定非要在K10K(英文)上介绍,但是它的确是一个影响深远的模式特征。

从竞争的角度出发,这种专利的存在也在理。因为它是一个群体区别于其他群体的特征。它创造了价值,这正是市场经济的意义所在。

因此,不能说Adobe不应该申请拥有浮动面板的专利,毕竟它为这项发明进行了研发工作,而研发是要耗费资金的。不过,我们确实需要某种机制,使用户可以在各种应用程序中都感受到这个创新。

微系统的首席研究员约翰·凯奇暗示,Adobe的预见是指我们正步入一个免费软件的时代,“当全世界都免费,或几乎免费了,所有都会因此而改变。我们必须重新考虑该把钱投到哪。”

这个问题的另一种表述是,Adobe和Macromedia在从事的是什么行业?是软件行业吗?或者是界面行业?这有什么区别吗?

界面就是产品

界面怎样成为产品呢?让我们看一个例子。试想你在使用一个矢量画图程序,然后又要跳转到一个矢量动画程序,应该让用户感到之间的转换是无缝的,即使他们使用两个不同的程序。实际上,即使不同出版商开发的软件也应该共享界面标准。

这种两个不同制作模式间的协同关系可见于一些3D软件如Softimage、Maya或3D Max。这些复杂的建模和动画软件包含3到4种不同的模式,负责不同的制作程序。一种模式负责设计和建立3D模型,一种负责开发框架和底层结构,还有一种负责动画设计。

这些过程都在不同的模式下进行。但是不论是布局、组织还是外观和感觉都非常相似。对于复杂的3D建模和动画软件,这种连贯性非常重要。

这些软件如此成功的原因就在于这种超级构架,把不同的界面模式统一成一个连贯的大型程序。鉴于2D设计和动画设计软件变得越来越复杂,也可以采用这种超界面。比如,你可以从Adobe或者Macromedia那里购买了一个超界面程序,然后再购买或租用别的专业软件,把他们插入这个超界面程序。

把专业软件插入超界面后,它们也拥有了预设的超级构架的特征。因此,用户的预置只需一次,之后所有安装的程序都会遵循预先建立的设置。

谁拥有界面

界面理应属于用户,或至少是由用户设置。软件变得越来越繁杂,升级也越来越频繁,所以有必要保持它们的一致性。越来越多的软件变得可以定制了,不同软件之间的差别也应缩小。

用户拥有界面的一个例子是Winamp,许多使用者通过更换表皮(Skin)定制他们的播放器。不一定要加入更多的功能,只是外观改变了。不过,这至少给使用者一种拥有的感觉。

另一样要避免的做法是限制用户的个人偏好。比如限制用户在不同的程序间使用相同的快捷键设置。实际上,Flash5.0就允许用户如果更习惯旧版的设置的话,可以使用旧版的互动设置。

如果界面的专利权变得越来越普遍,一家公司控制了一些完整的界面的市场,你就可以另觅他径或者干脆孤立它们的界面,并用这种方法统一所有不同的程序。有点象现在的网页浏览器的做法。

Macromedia在这方面走在了Adobe、Netscape和Microsoft的前面。Flash变得越来越流行、越来越复杂,几乎使得浏览器没有用武之地:它可以实现浏览器的一切功能,而且更加稳定快捷。

不过,有关这个问题你可以继续讨论下去。Macromedia现在并不对使用它的设计软件(Flash和Director)的开发者收取发行费。理论上,开发者拥有作品的版权。但是,注意,究竟谁拥有界面呢?

最好问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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