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北京晚报》第15版整版刊发了题为《杀毒业最大丑闻是如何炮制的》的通讯。今天出版的《科技日报》和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新闻与报纸摘要》也对此事予以报道。
报道称,2005年,北京瑞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阻止北京东方微点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具有竞争力的同类产品上市,采用行贿手段买通政府官员,炮制了“北京东方微点传播计算机病毒”这个假案,拘留部分微点员工,阻止微点公司的“微点主动防御软件”上市。其时,北京江民新技术有限公司、北京金山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启明星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也部分牵涉其中。
如今瑞星东窗事发,这个结果并不出乎意料,早在瑞星更名“北京艺进娱辉科技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那段时间,瑞星日渐式微的趋势已经十分明显了。如今看来,瑞星更名,或有当事人逃避法律制裁的目的。从江民那个逻辑炸弹的时代,“老大”心态已经成了他们的一种共同逻辑。
业内人士称,很多软件厂商把资金和资源放在市场上,而非软件业看重的研发上面,而软件又具有很强的时效性,一旦研发松懈,必然导致技术的落后。
很多企业把自己的利益凌驾于其他之上,形成了一种“老大”(尽管他们的领先地位是暂时的)心态,愿意投入巨额资金用于宣传,而忽略产品生产和研发;极端情况下,不惜采用铤而走险的手段不正当攫取利润和争得市场。可想而知,这种手段必然不会长久。从传播的角度讲,大多数消费者难以自行判断杀毒软件这种“高科技产品”品质,这时品牌和营销手段对消费者就能起到一定(甚至很大)作用;长期来看,真正了解杀毒软件品质的人尽管数量较少,他们可以通过口头传播、在论坛/博客交流和公开场合等方式引导消费潮流,消费者由于信任自然而然地趋向于他们使用的软件品牌。
如今,安全软件尤为鱼龙混杂,这与几位安全软件“老大”的作为不无关系。还有谁会栽在“老大”心态上面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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