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行者

行者学院 转型私董会 科技行者专题报道 网红大战科技行者

知识库

知识库 安全导航

至顶网软件频道产业观察10年产业政策再升级 软件企业做大做强添力

10年产业政策再升级 软件企业做大做强添力

  • 扫一扫
    分享文章到微信

  • 扫一扫
    关注官方公众号
    至顶头条

今年一季度国务院发布的4号文在财税、投融资、研发、进出口、人才、知识产权、市场推广以及政策落实方面都有了新的突破,这些措施为我国软件企业做大做强提供了良好的政策环境。

作者:蒋湘辉 来源:ZDNet软件频道【原创】 2011年4月27日

关键字: 软件

  • 评论
  • 分享微博
  • 分享邮件

良好的产业政策环境是软件产业发展的重要保障。2011年一季度我国软件产业的最重要大事就是1月28日国务院发布了《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国发〔2011〕4号)(简称4号文)。该文件是对2000年6月国务院发布的《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国发〔2000〕18号,简称18号文)的延续和升级。

我国软件产业具备了一定的规模,但我国软件企业和国外大公司相比依然相当弱小,仍然需要持续的政策扶持。4号文在财税、投融资、研发、进出口、人才、知识产权、市场推广以及政策落实方面都有了新的突破,这些措施都为我国软件企业的做大做强提供了良好的政策环境。

财税优惠力度加大

在财税政策方面,4号文除了延续了18号文的软件增值税优惠政策外,在营业税方面,对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从事软件开发与测试,信息系统集成、咨询和运营维护,集成电路设计等业务免征营业税,并简化相关程序。据相关分析,我国对软件和服务业务的营业税征收税率是5.5%,从上市软件企业的公开数据看,营业税及附加占企业营收的比例约为1.2%,占企业利润的比重在10%左右。免征营业税后,将给企业减去较大的负担。此外,在所得税方面,对我国境内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经认定后,自获利年度起,享受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优惠政策。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的进口料件,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定的,还可享受保税政策。

投融资政策鼓励并购重组

国内自主品牌的软件企业和国外大企业相比依然弱小,用友、金蝶等自主品牌软件企业和国外的微软、IBM、甲骨文、SAP的企业的规模差距依然很大。为此,4号文提出鼓励和支持软件企业加强产业资源整合政策,并针对企业重组并购过程中可能遭遇的体制性障碍,对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提出了明确要求。该政策的提出,将有力地推动我国软件产业的整合进程,提高我国软件产业的集中度,促进产业整体发展水平的跃升。
 
4号文鼓励软件企业通过并购重组实现优势互补、加强技术融合、拓展市场空间、降低运营成本、强化品牌价值为目标,使并购更能成为推动企业跨越式发展的契机。

研发政策向“核高基”倾斜

4号文提出在基础软件、高性能计算和通用计算平台、关键应用软件和芯片设计等领域,推动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工程中心和企业技术中心建设,有关部门要优先安排研发项目。鼓励软件企业建立产学研用结合的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促进产业链协同发展。

2006年国务院发布的《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 (2006-2020年)》(国发[2005]44号),纲要中确定并安排的 “核心电子器件、高端通用芯片及基础软件产品”将是国家研发鼓励资金投向的重点。

鼓励灵活的人才激励机制

在吸引软件人才方面,4号文明确,加快完善期权、技术入股、股权、分红权等多种形式的激励机制,充分发挥研发人员和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各级人民政府可对有突出贡献的软件高级人才给予重奖。对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建立的产业基地(园区)、高校软件学院引进的软件人才,优先安排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所在地落户。

在软件人才培养方面,4号文支持建立校企结合的人才综合培训和实践基地,支持示范性软件学院与国际知名大学、跨国公司合作,引进国外师资和优质资源,联合培养软件和集成电路人才。

明确禁止预装非正版软件的计算机上市

4号文中的知识产权政策比18号文得到进一步强化,不仅鼓励软件企业进行著作权登记和申请知识产权,而且提出要通过大力发展知识产权服务业来提供间接的有力帮助。同时,新18号文明确了要严格落实软件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依法打击各类侵权行为,并结合网络环境下软件著作权保护的实际需要,提出积极开发和应用正版软件网络识别技术。
 
4号文明确凡在我国境内销售的计算机(大型计算机、服务器、微型计算机和笔记本电脑)所预装软件必须为正版软件,禁止预装非正版软件的计算机上市销售。全面落实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的政策措施,将软件购置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对通用软件实行政府集中采购,加强对软件资产的管理。大力引导企业和社会公众使用正版软件。该政策的出台,有望进一步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遏制盗版问题。
 
鼓励大中型企业软件部门独立

4号文,鼓励大中型企业将其信息技术研发应用业务机构剥离,成立专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企业,为全行业和全社会提供服务。并鼓励政府部门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将电子政务建设和数据处理工作中的一般性业务发包给专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企业,有关部门要抓紧建立和完善相应的安全审查和保密管理规定。

10年产业政策再升级  软件企业做大做强添力


良好的产业政策环境是软件产业发展的重要保障。2011年一季度我国软件产业的最重要大事就是1月28日国务院发

布了《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国发〔2011〕4号)(简称4号文)。该文件是对

2000年6月国务院发布的《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国发〔2000〕18号,简称18号文)的

延续和升级。

我国软件产业具备了一定的规模,但我国软件企业和国外大公司相比依然相当弱小,仍然需要持续的政策扶持。4

号文在财税、投融资、研发、进出口、人才、知识产权、市场推广以及政策落实方面都有了新的突破,这些措施

都为我国软件企业的做大做强提供了良好的政策环境。

财税优惠力度加大

在财税政策方面,4号文除了延续了18号文的软件增值税优惠政策外,在营业税方面,对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和集

成电路设计企业从事软件开发与测试,信息系统集成、咨询和运营维护,集成电路设计等业务免征营业税,并简

化相关程序。据相关分析,我国对软件和服务业务的营业税征收税率是5.5%,从上市软件企业的公开数据看,营

业税及附加占企业营收的比例约为1.2%,占企业利润的比重在10%左右。免征营业税后,将给企业减去较大的负担

。此外,在所得税方面,对我国境内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经认定后,自获利年度起,享受企业所得税“两免三

减半”优惠政策。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的进口料件,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定的,还可享受保税政策。


投融资政策鼓励并购重组


国内自主品牌的软件企业和国外大企业相比依然弱小,用友、金蝶等自主品牌软件企业和国外的微软、IBM、甲骨

文、SAP的企业的规模差距依然很大。为此,4号文提出鼓励和支持软件企业加强产业资源整合政策,并针对企业

重组并购过程中可能遭遇的体制性障碍,对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提出了明确要求。该政策的提出,将有力地推动

我国软件产业的整合进程,提高我国软件产业的集中度,促进产业整体发展水平的跃升。
 
4号文鼓励软件企业通过并购重组实现优势互补、加强技术融合、拓展市场空间、降低运营成本、强化品牌价值为

目标,使并购更能成为推动企业跨越式发展的契机。


研发政策向“核高基”倾斜

4号文提出在基础软件、高性能计算和通用计算平台、关键应用软件和芯片设计等领域,推动国家重点实验室、国

家工程实验室、国家工程中心和企业技术中心建设,有关部门要优先安排研发项目。鼓励软件企业建立产学研用

结合的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促进产业链协同发展。

2006年国务院发布的《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 (2006-2020年)》(国发[2005]44号),纲要中确定并安

排的 “核心电子器件、高端通用芯片及基础软件产品”将是国家研发鼓励资金投向的重点。

鼓励灵活的人才激励机制

在吸引软件人才方面,4号文明确,加快完善期权、技术入股、股权、分红权等多种形式的激励机制,充分发挥研

发人员和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各级人民政府可对有突出贡献的软件高级人才给予重奖。对国家有关部门

批准建立的产业基地(园区)、高校软件学院引进的软件人才,优先安排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所在地落

户。

在软件人才培养方面,4号文支持建立校企结合的人才综合培训和实践基地,支持示范性软件学院与国际知名大学

、跨国公司合作,引进国外师资和优质资源,联合培养软件和集成电路人才。


明确禁止预装非正版软件的计算机上市

4号文中的知识产权政策比18号文得到进一步强化,不仅鼓励软件企业进行著作权登记和申请知识产权,而且提出

要通过大力发展知识产权服务业来提供间接的有力帮助。同时,新18号文明确了要严格落实软件知识产权保护制

度,依法打击各类侵权行为,并结合网络环境下软件著作权保护的实际需要,提出积极开发和应用正版软件网络

识别技术。
 
4号文明确凡在我国境内销售的计算机(大型计算机、服务器、微型计算机和笔记本电脑)所预装软件必须为正版

软件,禁止预装非正版软件的计算机上市销售。全面落实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的政策措施,将软件购置经费纳

入财政预算,对通用软件实行政府集中采购,加强对软件资产的管理。大力引导企业和社会公众使用正版软件。
该政策的出台,有望进一步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遏制盗版问题。
 
鼓励大中型企业软件部门独立

4号文,鼓励大中型企业将其信息技术研发应用业务机构剥离,成立专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企业,为全行业和全社会

提供服务。并鼓励政府部门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将电子政务建设和数据处理工作中的一般性业务发包给专业软件

和信息服务企业,有关部门要抓紧建立和完善相应的安全审查和保密管理规定。


    • 评论
    • 分享微博
    • 分享邮件
    邮件订阅

    如果您非常迫切的想了解IT领域最新产品与技术信息,那么订阅至顶网技术邮件将是您的最佳途径之一。

    重磅专题
    往期文章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