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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管理也是人事管理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特别是劳动合同到期续签问题更是不可忽视。如果由于我们的人为原因造成了劳动合同漏签、延期签订等问题可能会给公司以及员工个人带来一定的损失。从一个人入职签订试用期合同开始,再到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以及后来的续签劳动合同,一系列的日期如何能够让系统自动生成,并且形成系统提前30天自动提醒我们的功能呢?这需要对一些信息项进行函数设置。如图(二)所示:
图二 点击可看清晰大图
(1)试用期到期时间: =DATE(YEAR(P3),MONTH(P3)+3,DAY(P3)-1)
含义:“DATE(YEAR(),MONTH(),DAY())”显示指定日期;
在这里我们假设试用期为3个月,我们需要在Q3单元格中输入上述公式,其中MONTH(P3)+3表示在此人入职时间月的基础上增加三个月。而DAY(P3)-1是根据劳动合同签订为整年正月而设置的。比如2005年11月6日到2006年11月5日为一个劳动合同签订期。
(2)劳动合同到期时间: =DATE(YEAR(P3)+1,MONTH(P3),DAY(P3)-1)
我们同样采用上述函数的设置方法。这里我们假设劳动合同期限为1年,则我们需要设置成YEAR(P3)+1,另外这个数值依然以入职日期为计算根据,所以天数上还要设置成DAY(P3)-1的格式。
(3)续签合同到期时间: =DATE(YEAR(S3)+1,MONTH(S3),DAY(S3))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续签合同计算是以前份合同签订到期日期为根据的,所以只在前一份合同到期时间的基础上增加1年即可,无需天数上减1。
(4)试用期提前7天提醒: =IF(DATEDIF(TODAY(),Q3,"d")=7,"试用期快结束了","")
这里用到了DATEDIF函数,表示两个日期差值,但是需要注意的是,我们要表示提前7天提醒,所以,将TODAY()函数写到试用期时间前面即TODAY(),Q3而不能表示成Q3,TODAY()。其中“d”表示两个日期天数差值。我们用IF()函数来表示显示要求,那么这个函数设置的含义为:如果差值为7则显示“试用期快结束了”否则不显示信息,在编辑函数时用“”表示不显示任何信息。
(5)提前30天提醒: =IF(DATEDIF(TODAY(),S4,"m")=1,"该签合同了","")
函数设置方法同上,其含义是两个日期相差1个月则显示“该签合同了”否则不显示任何信息。这里没有设置成相差30天提醒是因为考虑到设置成月更利于我们人事工作的操作。同样需要注意的是不要将显示“今天日期”函数与显示“合同到期日期”函数顺序颠倒。其中"m"表示月的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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