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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DNet软件频道消息 人民银行行长助理李东荣在金融信息安全形势座谈会上强调了做好金融业信息安全保障工作的四项措施。其中包括提高金融信息安全风险防范意识、完善金融信息安全保障组织机制、保障业务连续性和协同防范金融信息安全风险。
2月21日,人民银行组织召开金融信息安全形势座谈会。会议分析了当前我国金融信息安全面临的形势,指出了存在的问题与挑战,明确了下一阶段的工作重点。人民银行党委委员、行长助理李东荣出席会议并讲话。
李东荣指出,近年来,金融业信息化程度不断提高,对金融业改革、发展、壮大发挥了重要的促进作用。同时,金融业对信息技术的依赖程度越来越大,信息安全保障工作的难度不断加大,互联网应用又进一步加大了信息安全风险的扩散效应。国家对金融信息安全高度重视,有关领导多次作出重要指示,要求金融业切实采取措施,努力提高信息安全保障水平,坚决打击危害金融信息安全的犯罪活动。因此,各金融机构要清醒地看到当前我国金融信息安全面临的形势,充分认识金融信息安全工作的重要性,未雨绸缪,勇于应对挑战,进一步做好工作。
李东荣强调,要从以下方面做好金融业信息安全保障工作:
一是要提高金融信息安全风险防范意识。各金融机构要深刻认识信息安全风险发展的新趋势,从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的高度去认识做好金融信息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妥善处理数据大集中带来的风险集中以及互联网对金融机构信息安全风险的放大,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应对。
二是完善金融信息安全保障组织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将金融信息安全风险管理纳入机构风险管理范畴,避免片面地将信息安全风险防范作为单一的科技工作。落实金融信息安全责任制和问责制,形成各部门有效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三是将金融信息安全管理各项措施落到实处,保障业务连续性。做好金融信息安全发展规划,完善金融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加强金融信息系统生命周期过程的风险管理,坚决贯彻“优先恢复系统对外服务”的原则,切实加强自主运维能力建设,定期进行风险的深度检测与评估,加强应急演练,不断提高应急实战能力。
四是加强指导与服务,协同防范金融信息安全风险。人民银行将认真履行国家赋予的工作职责,与金融监管部门协调配合,加强对金融机构的指导与服务,通过明确标准规范引导、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完善协调机制建设等措施,促进金融机构共同提高我国金融信息安全保障能力。
21家全国性商业银行分管科技工作的负责同志以及人民银行相关司局、直属企事业单位有关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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